訂婚時重要的『紅包禮』簡介如下:
一、豬腳、麵線、雞、酒禮:
(現代的人有的簡化以大紅包代之。約六千~一萬二元)
以前嫁娶訂婚送一大隻帶黑蹄豬腿送訂,不可敲掉黑蹄這可是代表女婿的喔!女方代定,豬攤不知道是訂婚用的,結果把它敲掉。回送回婆家後被唸說:『敲女婿的後腿!』兩家鬧得很不愉快!
二、祭祖禮(大約1600或2000元)
三、冠簪禮 (大約600~1200元)
四、盥洗禮 (大約600)
五、挽面禮 (大約600)
六、酒席禮 (一桌價錢1萬二~)
七、廚師禮(800至1千)不過在餐廳辦酒席這包就免了!
八、端菜禮(600元)
(餐廳一定要給主桌侍者的禮,不然酒散人畢,在後面追著要!)
九、點燭禮(800~起)
十、姐妹禮
(以前是新娘嫁出跟姊妹惜別的姊妹桌,新娘發給姊妹的紅包!可現代大多省略省略)
十一、媒婆禮!阿桑差點忘掉~
以上婆家要負擔十種紅包大禮。外帶金飾及聘金
(現代有理解的女方大多意思意思,有的不拿!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