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14日 星期一

『結婚相關禮俗』紅包禮

 



訂婚時重要的『紅包禮』簡介如下:


一、豬腳、麵線、雞、酒禮:


(現代的人有的簡化以大紅包代之。約六千~一萬二元)


以前嫁娶訂婚送一大隻帶黑蹄豬腿送訂,不可敲掉黑蹄這可是代表女婿的喔!女方代定,豬攤不知道是訂婚用的,結果把它敲掉。回送回婆家後被唸說:『敲女婿的後腿!』兩家鬧得很不愉快!


二、祭祖禮(大約16002000元)


三、冠簪禮 (大約600~1200)


四、盥洗禮 (大約600


五、挽面禮 (大約600


六、酒席禮 (一桌價錢1萬二~)


七、廚師禮(800至1千)不過在餐廳辦酒席這包就免了!


八、端菜禮(600元)
(餐廳一定要給主桌侍者的禮,不然酒散人畢,在後面追著要!)


九、點燭禮(800~起)


十、姐妹禮


(以前是新娘嫁出跟姊妹惜別的姊妹桌,新娘發給姊妹的紅包!可現代大多省略省略)
十一、媒婆禮!阿桑差點忘掉~


以上婆家要負擔十種紅包大禮。外帶金飾聘金


(現代有理解的女方大多意思意思,有的不拿!。